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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CMA检测认证咨询,精英团队,经验丰富

2024-05-19 11:00:01 340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评审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在申报资质认定前,检测机构需要按照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建立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,完成一次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。 当准备工作做好后,检测机构应向所在省质监局下属的计量认证部门提交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》。由于各地提交的资料有所区别,所以建议在当地质监局官网上查询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。 《申请书》的格式和内容是一样的,它需要检测机构在申请书中简单概要地描述组织、人员、场地、设备仪器、管理体系的情况。 随《申请书》提交的附件有: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(每个类别一份)、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法人地位证明文件、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、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、法人授权文件、管理者的任命文件、固定场所产权/使用权证明文件、管理体系内审、管理评审记录(适用于首次、复查评审),如果涉及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,还需提供人员资质证明。 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,评审组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,当材料不符合要求时,会通知申请机构更改。 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审查后发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,资质认定部门将不受理该次申报,检测机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。材料审查合格后,检验检测机构会收到资质认定部门下发的《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通知书》,确定评审的具体日程和评审专家组成员。

检验检测机构在申请资质认定前,应按照版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一次、有效的内部审核,逐条对照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进行审查。 一方面提早发现质量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,及时进行改正,以便顺利通过评审; 另一方面通过内审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体系,分析潜在原因预防不符合项的发生。 内审中应当注意《内审检查表》一定要以版《准则》为基准来制定。

实施意义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“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,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,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。 以上规定说明: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/检测实验室,其发布的检定/检测报告,便没有法律效力,不能作法律仲裁,产品/工程验收的依据,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中规定: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,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、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,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。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,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(实验室)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,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。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,用于贸易出证、产品质量评价、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,具有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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